一、简 介
成都市物流协会是由成都市交通管理委员会领导的,成都市物流行业企业和单位以及个人自愿组成的,经国家民政部门注册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。
协会会员由物流与采购业、生产制造业、商贸流通业、金融业、法律界、信息产业、科研机构、大专院校和专家、学者构成。
协会的办会理念是:物尽其财、流众得道;
协会的办会宗旨是:沟通、合作、效益、发展;
协会的办会方针是:服务会员、服务行业、服务政府;
成都市物流协会作为政企之间、行业之间、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,作为企业家群体的精神家园与沟通交流的平台,汇集成了强大的思想力、凝聚力、盟友力与辐射力、感召力、运动力。
协会的主要任务与职能:贯彻行业管理法规,推行规范化、科学化管理;沟通政府与会员的联系,协助政府参与行业管理;协调本行业内外的关系,促进对内对外横向经济联系;加强同行业合作,互惠互利,扬长避短,提高行业效益;增强信息交流,加强行业人才培养。进行行业调查,政策与理论研究,促进行业开拓、创新,加快物流现代化,为社会市场经济服务。协会在工作中行使如下职能。
1、引导和组织会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,遵守行业法规。协助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本行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指导、管理、监督、检查。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的企业发展规划、行业政策、行业法规和有关法律;开展物流企业资质审核、市场准入资格、人员培训、项目论证、创优达标考评,开展相关行业发展的评定工作;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它工作。
2、代表会员的合法权益,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,密切会员与政府部门的联系。
3、向会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,制定本行业的道德规范,增强自律行为,开展优质服务,维护商家、货主利益,提高企业信誉;协助政府部门搞好行业诚信档案制度建设,强化行业诚信意识,加强行业诚信管理。
4、推动行业内外的联合,加强国内物流行业组织建立联系,交流情况。参加有关活动,接待国内外来访组团。
5、为会员的管理和发展提供服务;收集发布行业信息,编辑出版行业报刊、文献资料和相关资料;开展咨询服务,帮助企业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;组织、指导物流行业方面新技术、新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。
6、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物流行业的基本情况,努力解决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图谋行业发展,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依据。
7、调节行业内部纠纷,协调同行业之间的经营行为;制定推行行业规范与行业标准;合法设置市场技术壁垒,引导会员单位参与国内、国际市场竞争,为会员单位提供经济信息,提供法律、融资、专业人才交流等服务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维护行业利益。
8、对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、竞争手段、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,维护行业信誉,鼓励公平竞争,打击违法、违规行为。
二、协会服务功能介绍
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
协会担负着与政府、行业主管部门沟通的责任,向政府反映业界、会员单位提出的行业发展的建议和要求,并呼吁政府给予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。
对于企业不能或不方便直接面对的事项(如:不正当竞争的投诉、对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等)可由协会出面协调、反映。必要时还可向有关部门施加影响。
行业协调,规范服务的功能
收集相关信息、意见、建议,对行业内及行业之间出现的有关发展问题,进行沟通协调,在政府有关部门支持下,逐步建立行业规范,指导行业,健康发展。
提供业务拓展支持
协会利用自身所掌握的资源和便利条件,为会员提供业务拓展支持。如:业务信息的提供、发布,业务介绍,组织投标、竞标等。
提供信息交流服务
协会向会员提供来自政府、市场、业务、管理方面的信息,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。
提供采购支持
协会通过协调组织,采取联合采购的方法以降低企业采购成本,提供企业的效益。
提供企业管理交流、新技术应用服务
组织举办行业发展、企业管理等论坛,新技术应用讲座以及外出考察活动。相互学习,取长补短,促进发展。
提供人力资源、在职培训服务
根据企业需求,协调各方资源,为企业定向培养(现协会有十多所大中专会员院校,可进行校企合作)和输送各种人才、进行在职培训。
三、会员享有的权利
(一)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三)优先(优惠)取得协会提供的服务和协助;
(四)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四、会员履行的义务
(一)遵守本协会章程,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;
(三)按规定缴纳会费;
(四)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;
(五)向协会反映有关情况,提供有关的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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